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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维呈
2011-07-26 02: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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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0
请大家看看我们云南的贪官,帮我多转发些地方
[P]五年多以前的2005年12月9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作出红审决(2005)60号审计决定书,即《关于红河州司法局局长张礼宽同志任职期间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审计决定》,该决定书说:“州司法局未按国办发(2000)51号规定与相关律师事务所彻底脱钩”,红河谷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娥、杨斌和明泽律师事务所包明泽三人,“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仍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身份领取财政统发工资及交通、误餐费等15 7411元。” 审计决定书限定红河州司法局“在2005年12月31日前,”“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将“脱钩后所发工资15 7411元”“清理退回上缴州级国库”,“律师事务所”“与局机关彻底脱钩”。审计决定下达后,至今五年多来,红河州司法局不仅没有执行决定,将“脱钩后所发工资15 7411元”“清理退回上缴州级国库”,而且相关律师事务所也未与局机关彻底脱钩,私人性质的明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包明泽,在审计决定下达后的五年多时间里,依然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身份领取财政统发工资。根据审计决定书中披露的三人两年五个月领取不该领取的工资额计算,三人每年领取了不该领取的平均工资为6 5045.86元,自2003年1月至今八年合计至少52万元。怪哉这样的人还被重用,崔娥是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红河州政协常委;包明泽是红河州律师协会副会长,红河州政协委员。这样的律师真牛! [/P]
望宗亲中有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加我QQ,大家一起交流心得.
也希望能有共同合作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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