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正名为“耶诞节”合情合理
西邻之子呼西邻之父为父天经地义、名正言顺;东邻之子呼西邻之父为父则乖乎情理、名不正言不顺。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所以孔子主张正名。在今天,如果想走出文化无意识,避免中国“耶教化”,保持中国的文化特色和复兴中国的礼乐文明,就有必要认真考虑对中国人习不察焉、言不思焉的耶教文化符号进行正名。
耶稣是人名,是耶酥创立了耶教;信奉耶教的人尊耶稣为“基督”,意指“上帝”选中的人间“救世主”。所以“基督”对耶教信众而言,是一个高度神圣性、崇拜性、归属性的情感性称谓。如果一个人不信奉耶教,就不宜呼耶稣为“基督”,也不宜呼耶教为“基督教”。否则,就会像东邻之子呼西邻之父为父一样滑稽可笑。
事实上,早在八十多年前就有人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1922年到1927年,中国知识界曾掀起过一个轰轰烈烈的“非基督教运动”。当时有不少著名学者,比如“东方文化派”的梁启超、梁漱溟,“新文化派”的鲁迅、胡适,特别是“学衡派”的陈寅恪、柳诒徵等人,都呼“耶教”而不是“基督教”。这个传统,后来在港台新儒家如牟宗三、唐君毅等人那里继承下来,直到今天还有不少港台人士使用“耶教”的称谓。
依此类推,不信耶教的人应称“圣经”、“圣诞节”、“圣诞树”、“圣诞老人”等耶教文化符号为“耶经”(或《旧约全书》、《新约全书》)、“耶诞节”、“耶诞树”、“耶诞老人”等。但在中国大陆,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新闻媒体,显然从来没有意识到过这个问题,一直就是不加反思、毫无顾忌的使用“基督教”、“圣诞节”等只有对耶教徒而言才含有神圣和崇拜意味的耶教文化符号。如今细加反思,真是令人苦笑不得、尴尬异常。
不信耶教者呼“基督教”或过耶诞节,无疑降低了耶教文化符号本身所具有的神圣性而提升了其世俗性甚至是商业性,这对真正的耶教徒而言实际上也是一种宗教情感上的伤害。此外,不管一个人是否信耶教,随意向他人说“圣诞快乐”,有可能会唐突到他的宗教信仰,因为他人尤其是陌生人信仰的完全有可能是伊斯兰教等其他宗教。在欧美国家,因担心发生类似情况,不宜随意祝他人说“圣诞快乐”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与此同时,在各种公共场所如办公室等,任意布置耶诞节场景的行为也有所收敛,因为这也有可能引起非耶教徒的不快。
特别是,按照中国法律,各宗教地位平等,各宗教不得在非宗教场所传教布道,官方使用“基督教”、“圣诞节”等对耶教徒而言含有神圣意味的耶教文化符号,这对其他各大宗教而言是不公平的;而媒体和商家使用或借助这些文化符号,则会在无意中营造了耶教文化氛围,从而诱导了民众,起到了为耶教传播推波助澜的作用。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组织耶诞聚会、舞会、联欢等,实际上已经违背了宗教不得“防碍国家教育制度”的宪法原则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教育法原則。
总之,把含有感爱情彩的“圣诞节”等“基督教”文化符号正名为“耶诞节”等耶教文化符号,不但合乎情理,而且也合乎法律,更是保持中国文明特色和中华民族品性的需要。
圣诞节”正名为“耶诞节”不是排外
对“圣诞节”等对耶教文化符号进行正名的主张,往往被视同为抵制耶诞节、排斥耶教甚至、拒绝西方文化,因而会被扣上“狭隘民族主义”和“现代义和团”的帽子。这种看法即使不是曲解,也是重大误解。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一种文化就是一个族群的精神生命。作为既定历史文化传统的传人,对于外来宗教和异质文明采取审慎甚至是排斥的态度,是文化本能和民族情感所使然,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固然忽视了不同文明的相通性特别是和谐相处的可能性,但从某种角度上也解释了人们捍卫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天性。近几年来,欧洲各国已经开始反思和抵制疯狂购物、聚会狂欢之类的美式耶诞节,提出要保护本国的耶诞节风俗。宗教文化同根同源的国家尚且如此,又焉能要求中国人不对异质的宗教文化采取审慎的态度呢?
特别是,中国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这得益于儒释道三教尤其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儒家文化没有人格化、宰制性的最高神,因而不会出现诸神之争和宗教战争,相反倒有孔子、老子、释迦牟尼共处一庙的现象。知道了这点,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中国历史上和现实中有会有如此众多的外来宗教,也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中国人到海外后能很快融入到当地宗教文化之中。相比较而言,在对待外来宗教文化的问题上,中国人在世界上是最包容的,排斥和拒绝的意识是最弱的。
当然,在历史上,鉴于中国实力独步天下,特别是儒家传统异常强大,所以外来的宗教皆无大的建树,比如唐代的波斯拜火教、景教、摩尼教只是在中国流传一时、风靡一域。佛教倒是生存发展起来,但它已在结合中国文化之后变成中国的本土宗教了。这就是陈寅恪所说的两千年来中国文化能“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术,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即既能包容其他外来文化又不会丧失中国文化的主体性。
但是,“如来佛是骑着白象来到中国的,耶稣基督却是骑着炮弹飞过来的”。(蒋梦麟语)[1]晚清以来,为了救亡图存,中国人最终走上了一条“向西方学习”和激烈反传统的道路,结果是中国文化全盘崩溃、主体性荡然无存。鉴于耶教传播和列强侵略纠缠在一起,“义和团”的“反洋教”运动,虽然很盲目但却不无情理。到1922年至1927年的“非基督教运动”时,已经有不少知识分子如吴宓等人,认识到各大宗教各类文明皆有其合理性,不必互相排斥;但作为中国人,因为民族情感、文化遗传、风俗习染等原因,更适宜守护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这种“文化民族主义”的观点和立场,持论中肯,无可非议。
然而,把“圣诞节”正名为“耶诞节”的主张显然比“文化民族主义”又进了一步。因为它虽然很珍爱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但要求很却简单,即作为不信耶教的中国人,不宜盲目使用那些只有对耶教徒而言才具有神圣性的耶教文化符号。如果这种合情合理的观点都被认为是盲目排外,那么反对这种观点的人,是不是也可以被看作是盲目崇外呢?
还有,它承认耶教自有其合理性,更尊重耶教信徒的自由和权利。问题是,当官方、媒体、商家无遮拦地公开使用那些只有对耶教徒而言才具有神圣性的耶教文化符号时,是不是也要考虑到尊重绝大多数不信耶教的中国人的自由和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