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丈夫厮守 妻“隐姓埋名”26年

6楼
孔姓族人也并非不可结婚,几宗之人也可结婚的,并不拘泥于辈份关系,同龄之人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要求即可结合,这有何错!
7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山东孔凡华[/u]发表的内容:[/b]

孔姓族人也并非不可结婚,几宗之人也可结婚的,并不拘泥于辈份关系,同龄之人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要求即可结合,这有何错![/QUOTE]

法律规定同祖父以外的同姓人就可以结婚了,一般民间习俗需要出五服才能结合。从生物繁衍角度,基因差别越大越利于种群的繁衍。但是对于孔族的文化传统,同姓婚姻则是莫大的禁忌和道德底线。
8楼
山东孔凡华说:“孔姓族人也并非不可结婚,几宗之人也可结婚的,并不拘泥于辈份关系,同龄之人只要符合婚姻法的要求即可结合,这有何错!”
 荒唐!别忘了你姓的“孔”,是源于同一圣祖的有血源关系的“孔”,是一降生到人间,就有明确“辈份”的“孔”。不是许许多多同姓而不同源的其他姓氏。现在还有“孔姓族人也并非不可结婚”的奇谈怪论,看来我们孔家一些做家长的,还没有尽到“辈份教育”的责任,简直枉为孔家人!
9楼
  

山东孔凡华 的观点实在不能苟同,此类议题太幼稚可笑了1我们家族的事就应该拿家规来说.法律不是万能的,它无法涵盖社会万象,所以别拿法律说咱们自己家的事,法律没有禁止的事多了,你都能为之吗?请多学习一些自己家的常识吧,再别贻笑大方了
10楼
发现在座的有些脑袋太僵化了,这样的思维体现在各个方面,怎么更能利于族人与时俱进,紧跟时代脉搏向前发展,老祖宗当年也曾经感叹:“逝者如斯夫”,也是认可社会前进的。德灿还在这里言语“一些做家长的简直枉为孔家人”论调嘲讽讥笑搞内讧,言语太欠妥。祥荣说“此类议题太幼稚可笑了”,怎么不想想存在就有一定的市场,不考虑一下我们族人应该做些什么工作来劝诫。我看卫东的观点就比较好,冷静地直观问题,情绪不暴躁,通透一股儒雅气度。颜家这位同志也是很开明的。圣人后裔理应知书达礼,看此情景,同为孔氏后人,感叹颇多,希望各位有识之贤士,能为孔族的发展献计献策,不要在此多一些无聊无用争吵。
11楼
这个问题不需要再讨论了,祥八你把此贴放在宗亲网是什么意思?个别例子是发生在特定的人和特定的条件下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请不要加以宣传,如果每个人都遵纪守法要公检法干什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十个手指不会都一样长,谁愿意自家的女孩做“小姐”?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吗?这种情况不惩前也难以毙后,希望荒唐和乱伦的事越少越好,最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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